《教育局處理興德學校的方式對校本管理的衝擊》(文:周勁倫)
早輪興德學校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一再出現在報紙頭版。在連日的報導中,校長的所作所為及校董會監督不力的種種荒謬事情都備受廣泛關注。隨著校長終於被罷免後,不少人士包括教育界教代表都表示歡迎,似乎對教育局今次的處理都很認同。當大家都只著眼於學校的不是時,其實教育局在整件事上的處理又是如何? 先容許一點「事後孔明」,自教改以來,「評估」成了教育主調,教育局一向都是透過自評、外評和區域教育服務處等方式去監督學校運作,然而興德事件並非一朝一夕的問題,顯然教育局的恆常監管方法並沒奏效。我不禁要問為什麼教育局那麼著緊要每年對小三、小六及中三推行TSA/BCA,一個都不能少地要去掌握每一個學生的成績,但對一所學校的行政管理卻放軟手腳。其實有家長指三年前已去信教育局投訴興德學校,而年初時教協亦已轉介老師的集體投訴到教育局,及至五月開始報紙一再爆料把事件揭露,教育局才像如夢初醒的增加力度。正如蔡若蓮也得承認教育局沒有即時緊密跟進有關德興的問題。 大家要留意今次教育局介入的方法是委派校董加入校董會去取得控制權,而並非接管或收回辦學權。而在處理關鍵人物—校長時,也只是通過受控制的校董會去罷免其職務,一直都避免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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