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襲擊市民來維護尊嚴的警隊
看着近日發生的七警案,發覺香港「回帶」到1977年。 上星期三晚有號稱過萬人的撐警集會,抗議法庭判七警入獄兩年。 這個數字讓市民不寒而慄,我們無法再欺騙自己「警隊只是樹大有枯枝」,現在是絕大部分的警務人員,都認同七警濫用私刑! 「回帶」到1977年。 當年,警察對於廉政公署的拘捕行動大感不滿,認為嚴重打擊警察士氣,甚至迫使不少警員自殺。 警察集會抗議,甚至衝入廉署總部,拆毁廉署招牌。今天看來匪夷所思的行為,在當日警察及其家屬心中都是「正義之舉」。 諷刺的是,其中一張網上能搜尋到的歷史圖片,清楚見到,當年反對廉署打貪的警員集會,印有一幅橫額,寫「警察伸張司法正義研討會」。 這張圖片和星期三晚的警員集會口號「爭公義」,互相呼應。 在警察心中,他們無罪便是公義;誰判他們有罪,不論是廉署檢控他們貪污,還是法庭判警員襲擊罪成,都是損害警察士氣的不義之舉。 這種質素,40年如一日。 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指,集會是要取回尊嚴,不能無理任人侮辱,要求立法保障執法者的尊嚴。 一派胡言。 追究七警罪行,並非認為任何人有權無理侮辱警務人員。警察可以要求設立「辱警罪」,但不能因「沒有辱警罪」所以「警員只能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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