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範圍收窄了沒有?
立法會調查對象在什麼階段以什麼方式發表他對調查範圍的意見,值得討論。 這次事件出現,最核心的問題是從修改內容看,調查範圍在經修改後是否有所收窄,才是判斷立法會專責委員會是否受到干預的標準。 立法會的調查,是對社會嚴重關注的事件,以公正公開公平的方法與程序進行調查,還社會公道與公義,也給調查對象一個公平的辯解機會。調查範圍如果並非足夠全面,未能覆蓋事件的所有方面,又或者調查範圍的目標有所偏差,也未能做到一矢中的。如果調查範圍與目標設定得不夠準確,就不可能得到公正的調查結果。 所以值得認真討論的是調查範圍是否足夠全面、目標設定是否準確;至於誰對調查範圍「點」與「面」的設定提出什麼意見,並非這次調查的最核心問題,而是調查對象與專責委員會成員的角色與功能問題。目前的討論,究竟是要找出UGL事件的真相,還是別的什麼。 撇開最核心問題的討論,是橫生枝節的問題、是別有用心的問題、是轉移視線的問題。如果要討論上述3個問題,倒不如問問:UGL事件的曝光時間為何是在梁振英上任之後,而不是在選舉期間? 傳媒什麼時候獲得消息並非可以自己控制;但掌握有關消息的機構,選擇什麼時候向傳媒透露,則是有講究的。西方情報
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