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一國兩制的喪鐘
政府就高鐵方案承認了兩點:第一,西九站作為離境口岸,全中國的法律必須適用,因此政府否決以附件三的形式引入中國法律,因為根本無法預知什麼中國法律適用或不適用。第二,現時的方案是要繞過《基本法》,由於西九部分地區已劃為內地口岸,故不存在內地法律適用於香港的問題。這其實等於承認,政府的方案是違反《基本法》,而政府的解決方案是重劃香港的範圍,將部分本來屬於香港的地區劃定為內地口岸以繞過《基本法》。 政府說這樣不違反《基本法》,因為《基本法》沒有界定香港的範圍。但《基本法》對一國兩制的多項保障,均建基於香港的地理範圍不會收窄,例如內地的法律和政策不會在香港實施,香港居民在香港境內受香港法律的保護,內地法律必須符合第十八條的規定才能適用於香港等。如果香港的範圍能隨時改變,這些保障便會形同虛設。 政府說可以將西九部分地方租借給內地政府,但租借土地時,土地仍然受香港法律的管制,現時的方案則是西九站部分地方根本不再屬於香港政府管轄的範圍,這是放棄而非租借。政府又說,根據《基本法》第二十條,中央授權香港進行這個方案,這簡直是強詞奪理!第二十條授與香港額外的權力,適用於深圳灣方案,容許香港海關在香港境外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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