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一地兩檢內地口岸區 應增更多法律例外情况
醞釀多時的一地兩檢方案出台,一如所料,引起各方意見紛紜。高鐵撥款獲批後7年,一地兩檢始有定案,其中橫跨3屆政府,當中的複雜程度可想而知。高鐵可以帶來什麼好處,政府和我本人過往都已多次論述,也不可能讓已花上近千億元公帑興建的工程付諸流水。然而社會上仍有聲音覺得根本不需要高鐵,更不值得為了高鐵的好處去處理一地兩檢這個燙手山芋。其實這是一個價值取向的問題,我相信兩方的朋友都難以說服對方改變看法,所以只有在「需要高鐵」這個前提之下,討論才可以繼續下去。 法律上不容有所妥協 即使我是支持「需要高鐵」的一方,我也認為在法律上不容有所妥協。政府和內地的法律專家已就此研究多年,我相信出台的方案必定經過深思熟慮。社會上很多法律專家、學者、執業大律師和律師,甚至是我自己都曾經提出不同建議讓政府考慮。無論政府拿出什麼方案,一早可以預見必定會引起爭議。對我來說,每個方案都有其合理性,也有缺點,而最終判斷是否合法的就是法庭。據聞已經有市民就政府方案提出司法覆核,雖然程序上是否可以在這個階段提訴仍有疑問,但我相信到最終這個爭議將會是法庭解決。 除了少數專家在研究法律問題,社會上十之八九的討論都是關於觀感和信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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